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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的哪些时期应禁止性生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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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宁波新东方医院      编辑:sh   发布时间:2010-07-01    我要咨询

  在妊娠末6周及产后6周应禁止夫妻生活。夫妻生活可以通过下述因素诱发子宫收缩:

  (1)直接刺激子宫颈:在妊娠期,子宫增大,盆腔支持组织松驰,子宫颈下移。在妊娠晚期,胎儿先露部下降、入盆,子宫颈随之下降,使夫妻生活可直接刺激宫颈,引起子宫收缩。

  (2)性高潮产生子宫收缩。

  (3)精液中的前列腺素及化学物质刺子宫收缩。

  (4)刺激乳房和乳头,诱发宫缩。

  基于上述因素,该作者提出,高危妊娠如前置胎盘、先兆早产、先兆子痫、宫颈松驰症等不宜夫妻生活。妊娠高血压综合症,有早产史、剖宫产史者,应节制夫妻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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