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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淋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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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宁波新东方医院      编辑:sh   发布时间:2010-07-01    我要咨询

  孕期淋病(包括沙眼衣原体感染)

  淋病是由淋病奈瑟菌(简称淋球菌)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的化脓性感染

  也可侵犯眼睛、咽部、直肠和盆腔等处以及血行播散性感染

  是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之一。

  症状:尿急、尿痛、尿频,伴有粘脓状白带增多。

  传染途径:性传播。

  危害:胎儿通过产道感染可患淋菌性眼结膜炎、沙眼衣原体眼结膜炎、婴儿沙眼衣原体肺炎等。

  对孕期影响:

  孕妇在确诊淋病后并不宜做人流,因为人流手术中创伤很容易使淋病双球菌入侵子宫颈,而且这种病毒入侵很容易引起进一步的盆腔感染,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女性不孕。

  在怀孕早期,可导致淋菌性盆腔炎;在怀孕中、晚期容易发生成播散性淋菌感染。在播散性淋菌感染的病例中,胎儿及新生儿围产期丝网率增高,出生体重减轻,甚至引起淋菌性败血症。

  预防与治疗注意事项:

  1、孕期准妈妈在出现各种性病疑似症状后,一定要及时确诊,

  2、淋病症状比较轻的孕妇,如果能采取积**的治疗措施常可妊娠至足月。

  3、孕妇淋病治疗关键在于早期治疗和正确使用药物,这一时期治疗可以更大胆,不过治疗过程中要注意个人卫生,严禁夫妻生活。

  4、由于病例情况各异,因此及时去正规医院检查治疗是安全稳妥的。通常注射青霉素对胎儿影响比较少。

  • 真正治好病人的不是冷冰冰的医疗器械,而是医生的医术、爱心、责任心。

  • 对病人认真负责就是好的医德,绝不让患者多花一分钱多受一点苦。

  • 对每一位患者都细致入微,让患者能放心治疗、愉悦就医、康复出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