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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流产的适应人群和禁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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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宁波新东方医院      编辑:ckm   发布时间:2016-05-19    我要咨询

药物流产适应人群

1、停经少于49天;

2、轻的初孕妇女或未产妇女;

3、一个月内不离开本埠;

4、在有条件的正规医院进行;

5、证实宫内妊娠,胎囊平均直径小于今20毫米;

6、妇没有心肝、肾、生殖、内分泌系统疾病,无烟酒嗜好。凡孕期长、胎囊大、年龄大孕次多、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、处于产后哺乳期、子宫畸形或合并子宫肌瘤的孕妇,均不适宜药物流产。

禁止药流的条件

1、米非司酮药物禁忌:内分泌疾病(如肾上腺疾病、糖尿病、甲状腺疾病等)、肝或肾功能异常、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、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、高血压等。

2、前列腺素药物禁忌:心脏病、青光眼、哮喘、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。

3、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。

4、可疑宫外孕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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